嘉川鎮(zhèn)蔬菜村一、二社,廟兒村三社,五四村三、四社,張華鎮(zhèn)友壩村一、二社各被征收戶及群眾:
根據(jù)(川府函〔2020〕217號)(廣府函〔2012〕115號)和(廣府發(fā)〔2017〕36號)文件的規(guī)定,現(xiàn)將省道411廣元市蒼溪至旺蒼段公路建設工程(旺蒼境)項目征收房屋征地地上附屬設施及林木補償?shù)惹闆r公示如下:
一、歡迎被征收戶及廣大群眾進行監(jiān)督舉報,監(jiān)督的重點有:房屋的所有權,補償?shù)怯浀念悇e、數(shù)量、補償標準是否準確;附屬設施的所有權,補償?shù)怯浀念悇e、數(shù)量、補償標準是否準確;林木的所有權,補償?shù)怯浀念悇e、規(guī)格、數(shù)量、補償標準是否準確;墳墓補償?shù)怯浀膲炛鳌㈩悇e、數(shù)量、補償標準是否準確等。
二、被征收人弄虛作假騙取補償?shù)怯浀模?jīng)查證屬實的,取消其補償?shù)怯涃Y格。
三、凡對征收房屋征地地上附屬設施及林木補償?shù)怯浀惹闆r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限內(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5日)向旺蒼縣土地房屋征收事務中心咨詢、反映和舉報(0839-4209591)。
四、本公示內容可在http://gualiang.com.cn網(wǎng)站查閱。
附件:1.《省道411廣元市蒼溪至旺蒼段公路建設工程(旺蒼境)項目征收房屋及附屬物補償表》
2.《省道411廣元市蒼溪至旺蒼段公路建設工程(旺蒼境)項目征地地上附屬設施及林木補償表》
旺蒼縣土地房屋征收事務中心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