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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文化執(zhí)法行政處罰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發(fā)布時間:2023-03-22
來源: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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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文化執(zhí)法行政處罰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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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
填報時間: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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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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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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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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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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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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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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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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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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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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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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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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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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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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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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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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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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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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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
21MA68
5751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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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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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文綜罰字〔2023〕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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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yè)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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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11時30分至12時09分,旺蒼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執(zhí)法人員進入到位于四川省廣元市旺蒼縣東河鎮(zhèn)鳳凰路234號(錦繡鳳凰小區(qū)一棟2樓2號)的旺蒼縣誼盟網(wǎng)咖店,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36號機上網(wǎng)者疑似未成年人。據(jù)36號機上網(wǎng)人員唐*龍自訴為2005年8月生人,是他朋友來開機上網(wǎng)后,約十時左右他接著利用他朋友的賬號上網(wǎng)。執(zhí)法人員立即要求該名上網(wǎng)人員下網(wǎng)關機,并對該名上網(wǎng)人員及網(wǎng)吧現(xiàn)場負責人進行了進一步調(diào)查詢問。執(zhí)法人員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了拍照、提取了《互聯(lián)網(wǎng)文化經(jīng)營許可證》復印件及上網(wǎng)人員登記信息,執(zhí)法人員使用執(zhí)法記錄儀全程錄像。2023年1月12日,經(jīng)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負責人批準立案調(diào)查。2023年1月13日,執(zhí)法人員攜函至黃洋鎮(zhèn)派出所進一步核實了上網(wǎng)消費者唐*龍的身份信息,確認唐*龍為未成年人。2023年1月12日,旺蒼縣誼盟網(wǎng)咖店投資人楊勇委托何帆到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接受了調(diào)查詢問,何帆承認:2023年1月11日,旺蒼縣誼盟網(wǎng)咖店接納一名未成年人(唐*龍)進入營業(yè)場所的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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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互聯(lián)網(wǎng)上網(wǎng)服務營業(yè)場所經(jīng)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直至吊銷《網(wǎng)絡文化經(jīng)營許可證》:(二)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yè)場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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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責令立即改正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yè)場所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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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并處罰款2000.00元(貳仟圓整)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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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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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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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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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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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文化旅游和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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