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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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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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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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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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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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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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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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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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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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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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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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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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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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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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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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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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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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guān)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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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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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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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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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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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3日 08時 50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徐強(23070217044),張厚勇(23070217043)在旺蒼縣雙匯鎮(zhèn)場鎮(zhèn)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王剛駕駛渝 D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砂,從旺蒼縣正源運往旺蒼縣鹽河鎮(zhèn),該車未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勘驗(檢查)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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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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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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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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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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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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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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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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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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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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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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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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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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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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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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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08時 30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徐強(23070217044),張厚勇(23070217043)在旺蒼縣高陽鎮(zhèn)羅家渡大橋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曾燦駕駛曾燦所屬川 XXX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石子,該車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復(fù)制件、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勘驗(檢查)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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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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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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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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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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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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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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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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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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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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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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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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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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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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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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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08時 40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融媒體中心路口處對當事人簡恩喜駛轎車川 HXX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簡恩喜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簡恩喜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旺蒼縣天香錦家居(旺蒼專賣),目的地為旺蒼縣融媒體中心,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行程結(jié)束駕駛?cè)撕喍飨矊嶋H收到車費 5.56元。駕駛?cè)撕喍飨膊荒艹鍪敬?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簡恩喜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當事人簡恩喜駛轎車川 HXX被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復(fù)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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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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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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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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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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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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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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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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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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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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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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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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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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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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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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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10時 22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何汶峻(23070217045),張英(23070217068)在普濟高速路口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駕駛陳禹所屬川 YXX六軸重型半掛牽引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泥煤,該車沒有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勘驗(檢查)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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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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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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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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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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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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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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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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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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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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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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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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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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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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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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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10時 10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徐強(23070217044),張厚勇(23070217043)在旺蒼縣鹽河鎮(zhèn)自生村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王剛駕駛王剛所屬川 JXX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王剛?cè)〉玫缆坟浳镞\輸經(jīng)營資質(zhì),車輛道路運輸證號為,駕駛?cè)藛T從業(yè)資格證號為,該車行駛證核定的長、寬、高尺寸分別為 8.72米、2.5米、3.15米,擅自加高 0.2米,加寬 0米,加長 0米。該改裝行為由王剛自行實施,未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變更登記。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以上事實有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fù)制件、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復(fù)制件、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勘驗筆錄、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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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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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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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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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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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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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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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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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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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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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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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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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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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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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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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10時 02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徐強(23070217044),張厚勇(23070217043)在旺蒼縣鹽河鎮(zhèn)自生村 3組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馬光永駕駛馬光永所屬川 HXX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馬光永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資質(zhì),車輛道路運輸證號為,駕駛?cè)藛T從業(yè)資格證號為,該車行駛證核定的長、寬、高尺寸分別為 8.485米、2.5米、3.46米,擅自加高 0.2米,加寬 0米,加長 0米。該改裝行為由馬光永自行實施,未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變更登記。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以上事實有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fù)制件、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復(fù)制件、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勘驗筆錄、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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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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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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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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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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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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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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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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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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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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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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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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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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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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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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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7日 19時 07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侯勁成(23070217034),何平(23070217047)在行政檢查中發(fā)現(xiàn),川 SXX重型自卸貨車在黃洋超限檢測站,從站外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經(jīng)過調(diào)查,2024年 05月 27日 19時 07分,駕駛員苗良忠駕駛其所屬川 SXX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碎石,駕駛員在通行黃洋超限檢測站時,采用站外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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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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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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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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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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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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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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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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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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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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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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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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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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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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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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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8日 14時 02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徐強(23070217044),張厚勇(23070217043)在旺蒼縣國華鎮(zhèn)街道場口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楊勇駕駛楊勇所屬川 S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石子,該車未覆蓋篷布導(dǎo)致貨物拋沙,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貨物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復(fù)制件、道路運輸證復(fù)制件、從業(yè)資格證復(fù)制件、現(xiàn)場勘驗(檢查)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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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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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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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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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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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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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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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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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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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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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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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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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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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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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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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9日 10時 48分,當事人張洪林在旺蒼縣七一中學(xué)路段,被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通過調(diào)查:駕駛員張洪林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1名乘客,張洪林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公園 1號銷售中心,目的地為旺蒼縣七一中學(xué),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行程結(jié)束駕駛?cè)藦埡榱謱嶋H收到車費 4.50元。駕駛?cè)藦埡榱植荒艹鍪敬℉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張洪林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被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復(fù)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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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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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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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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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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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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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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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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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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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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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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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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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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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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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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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26日 08時 05分,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嘉川鎮(zhèn)人民政府路段處對當事人黃大勇駕駛轎車川 HXX執(zhí)法檢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黃大勇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黃大勇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旺蒼縣旺蒼賓館,目的地為旺蒼縣嘉川鎮(zhèn)人民政府,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行程結(jié)束駕駛?cè)它S大勇實際收到車費9.26元。駕駛?cè)它S大勇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黃大勇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被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復(fù)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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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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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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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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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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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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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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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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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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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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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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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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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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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4〕029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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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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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5月 30日 09時 20分,當事人張志鵬在旺蒼縣人民檢察院路段,被本機構(gòu)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通過調(diào)查:駕駛員張志鵬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張志鵬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鑫宇汽車俱樂部,目的地為旺蒼縣人民檢察院,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行程結(jié)束駕駛?cè)藦堉均i實際收到車費 4.50元。駕駛?cè)藦堉均i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張志鵬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被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復(fù)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guān)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quán),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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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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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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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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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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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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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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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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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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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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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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