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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林業(yè)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發(fā)布時間:2024-07-26
來源:縣林業(y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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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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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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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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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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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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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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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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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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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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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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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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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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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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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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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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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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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南凱礦業(y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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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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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216695611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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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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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林罰決〔2024〕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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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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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旺蒼縣南凱礦業(yè)有限公司在未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在檬子鄉(xiāng)黎明村八社小地名“立石子”開挖林地修建泥漿沉淀池及平臺降層改建礦區(qū)道路。經(jīng)現(xiàn)場勘驗、檢查,旺蒼縣南凱礦業(yè)有限公司違法使用林地1652平方米,其中,修建蓄水池使用林地216平方米,改建礦區(qū)道路1436平方米,森林類別為重點商品林,地類為喬木林地,林地保護等級三級,毀壞林地上林木148株,樹種青岡;施工作業(yè)過程中毀壞1380平方米林地上林木135株,計蓄積7.0立方米,出材2.2立方米,森林類別重點商品林地,樹種青岡,起源天然。旺蒼縣南凱礦業(yè)有限公司修建蓄水池,改建礦區(qū)道路既有違法使用林地,施工作業(yè)中又毀壞相鄰林地上的林木,其主要違法行為為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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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及《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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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其他—補種,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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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停止毀壞林木的違法行為,作出以下林業(yè)行政處罰:
1.責令于2024年9月30日前對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補種毀壞林木株數(shù)135株3倍樹木405株;
2.處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恢復植被所需費用(商品林喬木林地:1652平方米×10元/平方米=16520.00元)和恢復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所需費用(1652平方米×10元/平方米=16520.00元)(小計金額33040.00元)二倍的罰款,小計金額66080.00元,處毀壞林木價值(2.2立方米×220元/立方米=484.00元)5倍罰款,小計金額2420.00元,共計金額:陸萬捌仟伍佰元整(¥:68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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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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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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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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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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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林業(y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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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
846639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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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捷力礦業(y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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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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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21060348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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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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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林罰意〔2024〕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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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屬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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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至2021年初,旺蒼縣捷力礦業(yè)有限公司在未辦理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情況下,對其江長青石廠水泥用石灰?guī)r礦西側礦山一號平臺西側屋基坪實施邊坡排危工程作業(yè)。經(jīng)現(xiàn)場勘驗檢查,旺蒼縣捷力礦業(yè)有限公司違法使用林地5383平方米,地類為喬木林地,森林類別為商品林地,毀壞林地上活立木484株,計蓄積10立方米,樹種為櫟類,起源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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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及《四川省林業(yè)和草原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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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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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對擅自改變用途的5383平方米林地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處恢復植被所需費用(商品林喬木林地5383平方米×10元/平方米=53830.00元)和林業(yè)生產(chǎn)條件所需費用(5383平方米×10元/平方米=53830.00元)(小計107660.00元)三倍的罰款,共計金額:叁拾貳萬貳仟玖佰捌拾元整(¥:3229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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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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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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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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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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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林業(y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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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
846639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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