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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信息公示(2025年2月12日)
發(fā)布時間:2025-02-12
來源: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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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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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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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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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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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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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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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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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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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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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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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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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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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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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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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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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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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jī)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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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jī)關(guān)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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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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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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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0821交簡罰〔202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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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規(guī)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車相關(guān)設(shè)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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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0日15時 59分,本機(jī)構(gòu)執(zhí)法人員根據(jù)某先生的舉報,對楊后全開展調(diào)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2025年 01月 18日 20時 00分,楊后全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2名乘客從嘉川鎮(zhèn)到旺蒼紫金小區(qū)。調(diào)取川HXX監(jiān)控視頻顯示,楊后全未按規(guī)定使用。以上違法事實有投訴等證據(jù)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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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八條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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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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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八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佰元整(¥2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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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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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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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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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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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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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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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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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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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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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0821交罰〔2025〕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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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yáng)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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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1月 23日 08時 20分,本機(jī)構(gòu)執(zhí)法人員在白水鎮(zhèn)加油站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趙旭駕駛川 H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運載碎石從白水鎮(zhèn)同心建材有限責(zé)任公司到元壩私人料場,該車運輸過程中沒有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yáng)撒。當(dāng)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yáng)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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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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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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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zhǔn)》,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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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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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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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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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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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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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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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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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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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元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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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0821交罰〔2025〕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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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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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1月 19日 17時 46分,本機(jī)構(gòu)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時代摩爾對當(dāng)事人馮元澤駕駛轎車川 HXX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馮元澤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馮元澤與乘客互不認(rèn)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時代摩爾,目的地為旺蒼客運站,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司機(jī)端顯示車費 4.70元,駕駛?cè)笋T元澤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dāng)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馮元澤提供的機(jī)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zhì)為非營運,當(dāng)事人馮元澤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在時代摩爾上乘客時,被本機(jī)構(gòu)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dāng)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未取得《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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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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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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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luò)預(yù)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zhǔn)》,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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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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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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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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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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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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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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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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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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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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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0821交罰〔2025〕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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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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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1月 06日,我嘉川中隊聯(lián)合市支隊四大隊開展廣旺線非法營運聯(lián)合整治,11時 00分,當(dāng)事人趙榮在嘉川鎮(zhèn)石龍門,被本機(jī)構(gòu)執(zhí)法人員當(dāng)場查獲。通過調(diào)查,當(dāng)事人趙榮駕駛川 HXX白色長安牌面包車搭載乘客 4人,車上乘客是一家人,均是在廣元東壩上車到旺蒼縣凱旋城,駕駛員與車上乘客均不認(rèn)識,檢查時,4名乘客均未支付車費,商議車費為 25元每人,到達(dá)目的地后收取車費。駕駛員趙榮無法提供川 HXX白色長安牌面包車的道路運輸證。當(dāng)事人的行為構(gòu)成使用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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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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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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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wù)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zhǔn)》,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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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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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diào)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lǐng)導(dǎo)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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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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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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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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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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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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