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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許可信息公示(2025年3月27日)
發(fā)布時間:2025-03-27
來源: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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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許可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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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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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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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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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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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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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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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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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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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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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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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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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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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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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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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19-0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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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運經(jīng)營許可(換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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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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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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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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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換發(fā)新證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fā)新證的,向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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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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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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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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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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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19-0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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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辦理(轉(zhuǎn)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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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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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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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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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轉(zhuǎn)籍后繼續(xù)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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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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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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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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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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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19-0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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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運經(jīng)營許可(換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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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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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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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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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換發(fā)新證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fā)新證的,向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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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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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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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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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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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21-000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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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證辦理(轉(zhuǎn)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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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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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轉(zhuǎn)籍、過戶的,應(yīng)到想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轉(zhuǎn)出申請,交回《道路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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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部門規(guī)章。 第十三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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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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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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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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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20-0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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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運經(jīng)營許可(換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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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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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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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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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換發(fā)新證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fā)新證的,向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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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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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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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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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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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20-0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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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運經(jīng)營許可(換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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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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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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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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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換發(fā)新證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fā)新證的,向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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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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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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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許可信息(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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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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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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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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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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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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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決定文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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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決定文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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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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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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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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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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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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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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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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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旺鵬貨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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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10821MA6257JH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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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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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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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821-20250319-0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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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運經(jīng)營許可(換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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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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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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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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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起提前10個工作日,持原證件(正、副本)到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換發(fā)新證 《道路運輸經(jīng)營許可證》正、副本因損壞、污損,需換發(fā)新證的,向原發(fā)證機關(guān)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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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guī)定》, 第六條、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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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決定→制證→頒發(fā)和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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