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交通運輸局行政處罰信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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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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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時間: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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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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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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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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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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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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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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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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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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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金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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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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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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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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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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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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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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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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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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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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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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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17日 13時 00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汶峻(23070217045),孫正興(23070217049)在 G542線鹽家河路段執(zhí)法檢查時,查獲孫軍駕駛贛 C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從黃洋建誠砂場裝載洗沙運輸?shù)郊未ㄦ?zhèn)私人料場。通過調查,孫軍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的磅單顯示,本趟運輸洗沙車貨總重為 37.7噸,四軸貨車準載標準為 31噸,共計重量超限 6.7噸。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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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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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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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三、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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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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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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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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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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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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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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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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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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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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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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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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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10 日 13 時 40 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平(23070217047),康映東(23070217031)在 G542線南壩處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川 HXX(川 HXX掛)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在黃洋超限檢測站,采取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經(jīng)過調查,2025年 04月 10日 13時 40分,駕駛員劉濤駕駛川 HXX(川 HXX掛)六軸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砂,駕駛員在通行黃洋超限檢測站時,采用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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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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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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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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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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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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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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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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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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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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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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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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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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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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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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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19日 22時 18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張英(執(zhí)法證號:23070217068)孫正興(23070217049)在嘉川紅旗干道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劉濤駕駛川 Y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碎石,從旺蒼縣黃洋鎮(zhèn)私人料場運輸至蒼溪縣東溪鎮(zhèn),該車未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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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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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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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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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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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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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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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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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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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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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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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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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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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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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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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20日 09時 30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張英(執(zhí)法證號:23070217068)孫正興(執(zhí)法證號:23070217049)在 G542白水鎮(zhèn)陳家?guī)X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高宗偉駕駛渝 D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機沙,從旺蒼縣白水鎮(zhèn)運輸至蒼溪縣東溪鎮(zhèn),該車未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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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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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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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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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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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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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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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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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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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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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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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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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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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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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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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10 日 12 時 17 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平(23070217047),康映東(23070217031)在 G542線南壩處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川 HXX(川 HXX掛)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在黃洋超限檢測站,采取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經(jīng)過調查,2025年 04月 10日 12時 17分,駕駛員何永恒駕駛川 HXX(川 HXX掛)六軸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砂,駕駛員在通行黃洋超限檢測站時,采用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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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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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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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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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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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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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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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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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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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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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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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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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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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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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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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21 日 10 時 19 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平(23070217047),康映東(23070217031)在 G542線古店村處執(zhí)法檢查時,查獲楊文強駕駛其所屬渝 D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運載棄渣。通過調查,楊文強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的磅單顯示,本趟運輸棄渣車貨總重為 37.45噸,四軸貨車準載標準為 31噸,共計重量超限 6.45噸。當事人的行為涉嫌構成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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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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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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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三、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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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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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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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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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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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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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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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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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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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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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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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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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18日 09時 06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汶峻(23070217045),孫正興(23070217049)在 G542線南壩處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川 H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在黃洋超限檢測站,采取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經(jīng)過調查,2025年 04月 18日 09時 06分,楊兆勇駕駛其所屬川 H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水泥,駕駛員在通行黃洋超限檢測站時,采用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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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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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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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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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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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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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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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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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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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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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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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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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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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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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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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24日 08時 25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紫金苑-北門對當事人馬勝建駕駛轎車川 HXX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馬勝建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馬勝建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紫金苑-北門,目的地為旺蒼縣教育局,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司機端顯示車費 4.70元,駕駛人馬勝建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馬勝建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他本人,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當事人馬勝建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在紫金苑-北門上乘客時,被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成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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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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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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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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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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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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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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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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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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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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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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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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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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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6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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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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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24日 14時 40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張英(執(zhí)法證號:23070217068)孫正興(執(zhí)法證號:23070217049)在 G542嘉川鎮(zhèn)石龍門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劉濤駕駛川 YXX四軸重型自卸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精煤,從旺蒼縣嘉川鎮(zhèn)私人煤廠運輸至黃洋鎮(zhèn),該車未覆蓋篷布,不足以防止貨物的脫落、揚撒。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貨運經(jīng)營者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材料、道路運輸證復制件、從業(yè)資格證復制件、現(xiàn)場勘驗(檢查)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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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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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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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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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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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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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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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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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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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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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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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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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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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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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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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10 日 10 時 15 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平(23070217047),康映東(23070217031)在 G542線 88km處執(zhí)法檢查時。查獲何正書駕駛其所屬川 AXX三軸重型自卸貨車運載棄渣。通過調查,何正書向執(zhí)法人員提供的磅單顯示,本趟運輸棄渣車貨總重為 31.4噸,三軸貨車準載標準為 25噸,共計重量超限 6.4噸。當事人的行為構成車輛違法超限運輸(可解體重量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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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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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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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三、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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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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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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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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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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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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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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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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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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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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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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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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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4月 27日 17時 50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石龍莊園對當事人侯曉玲駕駛轎車川 HXX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侯曉玲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運載 1名乘客,侯曉玲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旺蒼縣七一中學西南側,目的地為石龍莊園,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司機端顯示車費 5.03元,駕駛人侯曉玲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轎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侯曉玲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她本人,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當事人侯曉玲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在石龍莊園下乘客時,被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成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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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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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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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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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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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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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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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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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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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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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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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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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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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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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jīng)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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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5月 05日 15時 05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鳳冠酒店路段處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川 HXX小型轎車,該車核定載座 5人,車上共計裝載 3名乘客。經(jīng)調查,該車從旺蒼縣出發(fā),到廣元市城區(qū),駕駛員張國平在旺蒼縣通過電話聯(lián)系乘客,商議的車費是 25元 1人,由于乘客剛上車就被執(zhí)法人員檢查到了,所以還沒收取車費,該車行駛證上核定的性質為非營運,未辦理《道路運輸證》,當事人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許可。當事人的行為構成未經(jīng)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客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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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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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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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巡游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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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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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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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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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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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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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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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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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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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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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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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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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5月 05日 14時 25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在旺蒼縣振興路路段處對當事人陳博駕駛車輛川 HXX小型普通客車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陳博駕駛川 HXX小型普通客車運載 2名乘客,陳博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味來時光,目的地為共青團旺蒼縣委員會,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司機端顯示車費 4.50元,駕駛人陳博不能出示川 HXX小型普通客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陳博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陳勇生,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當事人陳博駕駛川 HXX小型普通客車在旺蒼縣振興路上乘客時,被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成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身份證明復制件、現(xiàn)場照片等證據(jù)為證。本機關依法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當事人無陳述申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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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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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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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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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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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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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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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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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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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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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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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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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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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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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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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4 月 21 日 13 時 24 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何平(23070217047),康映東(23070217031)在 G542線南壩處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xiàn):川 HXX(川 HXX掛)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在黃洋超限檢測站,采取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經(jīng)過調查,2025年 04月 21日 13時 24分,何偉駕駛其所屬川 HXX(川 HXX掛)六軸重型半掛牽引貨車實施道路貨物運輸,該車所載貨物為碎石,駕駛員在通行黃洋超限檢測站時,采用站外強行通過的方式強行通過黃洋超限檢測站。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采取強行通過固定超限檢測站點擾亂超限檢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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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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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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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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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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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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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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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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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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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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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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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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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元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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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0821交罰〔2025〕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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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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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5月 08日 09時 53分,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在紅中茶樓棋牌室對當事人何元勇駕駛車輛川 HD65158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何元勇駕駛川 HD65158小型普通客車運載 1名乘客,何元勇與乘客互不認識,該趟運輸由乘客在滴滴出行 APP平臺下單,起始地為紅中茶樓棋牌室,目的地為中國人民保險(旺蒼支公司東河營銷服務部),行程由網(wǎng)約車 APP自動計程,司機端顯示車費 4.50元,駕駛人何元勇不能出示川 HD65158小型普通客車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何元勇提供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實際車主為李秀菊,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當事人何元勇駕駛川 HD65158小型普通客車在紅中茶樓棋牌室上乘客時,被本機構執(zhí)法人員現(xiàn)場查獲。當事人的行為構成未取得《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wǎng)約車經(jīng)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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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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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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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參考四川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決定給予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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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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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調查→案件處理意見書→審理領導審批→違法行為通知書→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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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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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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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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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蒼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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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0722008466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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